住客点评>>
-
好评环境不错,价格合理,闹中取静,服务较好,只是没有电视看,总体来说,值得推荐。欢迎大家...
-
好评怎么说 我们决定在丽江多住一天就是因为这家店。老板人真的很好很好,那种热情待人的感觉...
-
好评古城核心区,逛街方便,闹中取静,总体感觉不错。美中不足有两点,一是洗浴条件稍差,二是...
-
好评+闹中取静,别有洞天!入住的是临水大床房,床很大很舒服!晚上听着潺潺流水声入睡,真的...
-
好评客栈的环境很好,门口有条小河很漂亮。离四方街很近,闹中取静,夜晚很安静,床很舒服。推...
酒店12时退房规定要明示
2016.10.14
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上一篇: 昔日知名酒店转让3年无人接盘
下一篇: 共享生态系统给酒店带来营收
丽江东巴女客栈交通指南